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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組長何順生 - 公告轉發 | 2023-02-03 | 點閱數: 146

一、 依據本府資訊科技局112年1月30日府資規字第1120000061號函辦理。

二、 本府為推廣資料科學風氣,鼓勵凡服務於本府所屬各機關,受有薪俸之人員,應用政府資料進行數據分析與研究,其產出成果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間,可檢具申請表於112年3月31日前以書面送本府資訊科技局審查。

三、 經本府資訊科技局辦理評審認定對市政發展有助益者,本府得予獎勵,獎勵額度如下:

(一) 經審定為優選者,每案最多給予嘉獎8次,每人最多嘉獎2次。

(二) 經審定為入選者,每案最多給予嘉獎3次,每人最多嘉獎1次。

四、 檢送「桃園市政府資料應用及數據分析獎勵要點」及「桃園市政府資料應用及數據分析獎勵申請表」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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