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90755B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須知補助對象增列持我國發給外僑永久居留證之未具本職人員,並溯及至110年6月24日生效。
三、 檢附本須知修正對照表1份。
四、 本須知併同公告於教育部官網(https://www.edu.tw/)「教育部因應COVID-19(武漢肺炎)防疫紓困振興專區」。
link to https://eval.tdes.tyc.edu.tw/index.aspx \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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